(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小学项目已由******办公室以徐政服复【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学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三环北路北,华润路西。
2.1.2建设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73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86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000万元),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后续设计。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招标范围: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装配式、水、电、暖通专业等)、室外配套设计(运动场地、绿化、外配套管线、道路、食堂、报告厅、配电室等)、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审图费及专家论证费)、排水方案及排水施工图专家审查及论证(包含审图费及专家论证费)、立项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校核、交通影响评价、地形测绘、勘测定界、总平图公示、装配式建筑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校园网络覆盖设计、变配电设计(主要指配电室内土建、安装工程及室外低压电缆,不包含电气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审、施工图审查(包******消防设计报审、三网设计及报审、规划放验线等,以及以上内容涉及的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3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方拟派)应当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0516-******)。
3.11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A商务部分:30分 B技术部分:60分 C投标报价:10分 A+B+C=100分 | ||
2.2.1 | 投标报价(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2 | 技术标 (60分) | 总体设计方案 (15分) | 1.方案设计文件是否全面完整,设计图纸制图是否规范统一,标识是否清楚,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2.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调查充分,资料收集是否详实;是否对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理解深刻,方案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如有重大变化,相关论证是否合理。 3.总体设计原则是否正确,方案比选是否充分、合理;总体方案布置是否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是否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4.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总平面布局 (10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和设计任务书要求。 | |||
建筑功能 (10分) | 1.建筑平面功能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与总图及指标吻合。 2.建筑平面功能布置、流线组织先进合理。 3.建筑功能设计体现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平面、层高设计合乎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 | |||
建筑造型 (10分) | 1.建筑造型风格是否合理、创意效果是否新颖。 2.建筑立面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建筑群风貌整体性、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鸟瞰图和透视图尽量丰富,展现不同角度设计效果,效果是否符合功能需要。 | |||
结构、设备专业(水、电、暖通专业 ) 设计(5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
配套设施、经济分析(5分) | 1.设计方案是否能够提供充分的公共配套设计,是否合乎法规及项目要求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满足招标人的各项经济指标。 | |||
质量管理、组织及保证措施(5分) | 1.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投标人阐述内容须满足发包人需求。 2.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合理可行、满足项目的需求。 3.方案设计期间、施工图设计期间、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承诺。 4.后续服务安排是否满足施工等阶段要求。 | |||
2.2.3 | 商务部分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牵头单位)(8分) |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 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商住、住宅除外)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提供设计合同)。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设计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 )”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重复计取。 2、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仅以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为准。 |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6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 日(含) 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商住、住宅除外)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提供设计合同)。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 )”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重复计取。 2、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 |||
项目设计团队(7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2、设计团队各专业设计人员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合理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设计团队中: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 、注册电气工程师,各专业设计人员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本项评分中所涉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一人同时具备多种证书的不重复加分。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2)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 | |||
企业体系认证(3分) |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 |||
企业奖项(牵头单位)(6分) |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 日(含)以来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商住、住宅除外)设计项目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如: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等),市级每有一项得1分,省级每有一项得2分,国家级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6分。 注: 1、同一项目获多次奖项不重复计分, 以最高奖项计。 2、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为准,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关键页扫描件,获奖证书与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不一致时,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 奖项证书证明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000/tpbidder ) ”中链接的奖项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 3、如为联合体投标,奖项仅以联合体牵头方奖项为准。 | |||
设计方案评审采用暗标:设计方案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管理中心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复兴北路219-49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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