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开发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T******255010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开发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A8栋5楼
中标金额: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收益分配基数(前10年为49%,后10年为39%)的99.00%。折算中标价格:肆仟肆佰肆拾肆万捌仟玖佰柒拾玖元伍角玖分(小写:******.59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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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寨县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对金寨县辖区内符合《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安徽林业碳票项目方法学(试行)(版本号 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等政策标准(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的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项目进行开发、管理合作等。
服务要求:在保证原有土地和林权归属不变、经营性质不变、经营收益不受影响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根据林业资源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开发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项目,通过相关规定要求(如项目审定、备案、减排量监测、核证及签发等流程),最终实现林业碳资源变现。
服务时间:20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等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项目政策标准(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及招标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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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骏、吴承英、姜素芳、吴义春、胡庆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53700.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4.84分。
(二)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359221。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将军大道231号(体育馆南侧原明发售楼部)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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