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购买2025年灵山县涉重金属环******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钦州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钦市财综〔2021〕59号)有关精神,现将购买2025年灵山县涉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监测服务和环境执法监测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一)业务范围
1.灵山县辖区内涉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监测服务,含水、环境空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相关项目中重金属的检测服务;
2.灵山县辖区内环境执法监测服务,含水、环境空气、固体废物等相关项目中污染物的检测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申请机构资格要求
(一)申请的监测机构必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的监测机构近两年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监测服务费报价函;
(二)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公司简介;
(五)需要准备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均有效,需盖单位公章)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报送指定地点或邮箱,报送材料我局一律不予退回。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按相应程序开展筛选工作,届时将通过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最终确定购买服务的机构。
(联系方式:电话0777-******,电子邮箱:ls******@163.com******街道丰江路15号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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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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