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中南空管局气象中心塔台过渡运行阶段气象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1、本项目公开采购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以下内容原文为: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接受气象设备制造商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取得设备制造商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气象设备制造商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全部否决;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合同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须提供承诺函)
6、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址(******)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现修改为: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合同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须提供承诺函)
5、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址(******)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采购文件“五、响应文件格式”的“(八)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下内容原文为:
(八)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请注意加盖公章)、资格证明文件(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提供设备(软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厂家授权)与评审细则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现修改为
(八)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请注意加盖公章)、资格证明文件与评审细则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3、本项目原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8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9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本项目原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其中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7:00时前)
现修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其中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7:00时前)
本项目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二、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航管楼
联系方式:陈政才 ******/******
采购人异议联系人信息:何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方式:陈东成、高伟雄、曾洁莹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