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须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或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 3、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2025年度任意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