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邹平市西二路、顺河路北段及西普路改造工程,邹平市郎君路(济青高速至鹤伴二路)道路工程公益项目草地申请报告及批复服务
项目编号:ZJCS******0053
******建设局
联系人:孙达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说明:本服务涉及邹平市西二路、顺河路北段及西普路改造工程(单独选址项目),邹平市郎君路(济青高速至鹤伴二路)道路工程公益项目两个项目(为2个立项),两个项目需分别办理草地批复手续。
2、建设内容:(1)邹平市西二路、顺河路北段及西普路改造工程,包括新建西二路(水岸铭都至鹤伴六路段)道路,全长约0.8公里,新建顺河路北段道路,全长0.6公里,完善西普路两侧人行道及宋家村段的道路拓宽、郎君路连接线、鹤伴六路连接线等,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弱电排管等。(2)邹平市郎君路道路工程,项目北起济青高速南100米,南至鹤伴二路,全长约1.6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弱电排管等。
3、项目要求: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及各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求,需分别编制并汇总2个项目的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地相关申报材料,编制成果分别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取得批复。若因开发边界调整、审批标准变化、土地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评估报告需修改的,需无偿完成修改。
4、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业务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完成供地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未能如期完成编制或编制报告质量差,存在漏项、缺项等情况,影响甲方后续总工期、造成后期施工过程中甲方预算超支的,将扣除项目服务费并追究损失。
项目完成时限:15天
拟定服务费:上限6.5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1、中介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中选机构熟悉占用草地批复审核办理流程。
3、中选机构具有甲B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4、中选机构需提供近一年来的至少2份林地或草地批复的合同。
5、中选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能够及时响应服务通知,保证质量完成。
超市业务类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
报名时间:2025-09-22 15:30:00-2025-09-24 15:00:00
申报时间:2025-09-24 16:00:00-2025-09-24 16:30:00
竞价次数:3次
发布时间:2025-09-22 15: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