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25000DVX
项目序列号:ZFCG******006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
标项名称:******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及其配送服务。
备注:******财政局关于及时清退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精神,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未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供应商)原交纳账户。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下列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3)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 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 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09日 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allweb/#/login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allweb/#/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费率报价,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出综合费率,无需分类别报价,综合费率报价不得高于95%,否则报价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斗篷山路与凤啭路交叉口处
传真:
项目联系人:李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
传真:
联系人:罗婷
联系方式:******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