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关于遴选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为同步做好我县金牌港开发区发展规划工作,结合金牌港开发区空间规划,聚焦主导产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进一步理清未来发展思路,我委拟开展《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就规划编制单位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
二、项目内容
(一)深入开展调研,对金牌港开发区发展现状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梳理和总结“十四五”时期金牌港开发区发展情况,完成《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
(二)开展统计调查和大数据分析,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重点分析金牌港开发区发展现状,为“十五五”金牌港开发区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对策建议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产业园区发展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和我省“十五五”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立足产业园区发展现状、特点、规律和趋势,研究提出我县“十五五”金牌港开发区发展总体目标,要包含但不限于园区增加值、税收、固定资产投资、主导产业营收、主导产业占总营收比例及重要项目清单等相关目标任务,编制形成《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
(四)开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专家论证。
三、项目预算
费用控制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含税)。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本次遴选以报价、项目经验、技术方案、团队资质等综合因素确定编制单位。
四、项目完成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规划》草稿,《规划》应待省“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经发布)为依据进行修改完善,在征求有关行业部门意见,经省发展改革委指导性评审后印发。
五、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二)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三)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团队,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需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参与过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
(五)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提交材料
参加遴选的机构,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相应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需附报价测算明细表,其各项指标的报价需合力且符合实际(格式自拟);
(二)技术(工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六)“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七)提供单位及团队成员相关规划编制、同类业务课题等经验业绩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项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
七、遴选方式
(一)依据报价、资质、业绩、信誉等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合同。
八、相关申报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机构,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临高县文明东路县委大院二号办公楼513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临高县“十五五”公共服务规划》项目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遴选机构寄送的申报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单位的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本次遴选由我委产业发展室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及电话:吴精科 ******。
******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