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自2025年5月至今,由于继续教育平台与我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实现对接,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无法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审延期工作。为保证我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正常经营,优化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限时线上受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审延期申请,并临时调整相关程序。具体如下:
一、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未注销且有效期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可在管理系统提交复审延期申请,不要求相关继续教育学时。
二、未注销且有效期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到期的,限时内未提交复审延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
三、有效期于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限时内未提交复审延期申请的,复审延期按照《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25年9月16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每天提供100000+条招投标采购信息,随时掌握最新发布的商机,实时更新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