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我行拟对《非结构化数据处理平台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方案洽谈。
一、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2、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2年(含)以上;
3、企业或者其法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
4、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拥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资源;
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
6、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
7、设备和产品应满足《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银行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
9、如报名供应商为首次与我行合作供应商,请按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
二、技术要求
1、产品有合作案例或项目经验(仅限******银行或金融行业案例更优),并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开具发票证明)。
2、平台能够提供非结构化数据从数据接入、预处理、数据存储、数据管理等能力,并提供安全保障。
3、需适配行内技术平台,满足我行非功能性需求(高可用、高性能、安全性等)。
4、产品软件的性能、响应和异常等指标符合用户体验基础要求。
5、提供软件原厂标准服务(支持内网私有化部署);
6、提供原厂7X24小时(含节假日)电话支持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
7、提供软件补丁安装及版本升级服务。
8、产品需参与我行现场POC 测试。
三、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 2025 年 10 月 4 日之前,通过报名链接“点击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链接如下:******/cpms/ananymous/cms/,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学辉 0574-****** (采购部)
陈布 0574-****** (业务部)
范志毅 0574-****** (业务部)
非结构化数据处理平台项目主要需求概述
数据总体分为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其中非结构化数据(如文本、图像、语音、视频等)占有80%的比例,包含多元的数据形式,蕴含大量业务价值。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为非结构化数据的加工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让我们看到了非结构化数据价值发挥的巨大可能性。有效利用非结构化数据的第一步是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管理体系,确立对非结构化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等环节的标准化流程与对非结构化数据质量、安全、元数据等的管理规范。这样才能使得非结构化数据转换为有效的企业资产,而后释放其业务价值。
非结构化数据处理平台的基本技术要求如下:
1. 数据接入:提供文本(word,pdf,xml等)的数据接入能力,有多模态数据接入能力更优。能够支持离线的数据接入能力,有实时数据接入能力更优。
2. 数据存储:数据分布式存储,能够提供海量数据的存储(文件数量亿级以上),统一命名空间,支持高可用与弹性扩展,支持数据存储压缩。支持多模态数据存储能力更优。
3. 数据处理:能够依托大模型能力对非结构化数据(必须有文本处理能力)能够进行数据预处理、数据过滤、数据清洗能力。有音频、图像处理能力,数据标准化能力更优。
4. 数据管理:有元数据管理能力。能够提供数据质量稽核、数据标签、数据标注、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报告、数据价值评估能力更优。
5. 安全保障:提供权限管控、安全审计等能力。
发召集公告的流程如下:OA首页搜索“去纸化审批”流程,新建事项选择【行政-供应商公开召集审批】,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并填写相应的参考表单后上传,简要说明事项内容,并根据参考审批流依次添加审批人和审批结束受理人,最后提交流程。
审批结束后,等总行行政部张学辉将召集公告挂在我行官网上即可,项目负责人可在召集期间联系供应商报名。
正式文档中请删除本提示。)
附件:
******银行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报告
一、基本信息
1.1服务提供商基本信息
服务提供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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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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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 注册资本&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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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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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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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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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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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管评价
(是否出现在监管机构的黑名单中)
(最近二年在政府或金融同业合作过程中是否受到处罚)
(是否存在未决诉讼)
1.3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信息
(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是否存在经营危机,该危机是否危及该服务提供商的正常经营)
1.4主要客户清单列表
(主要客户群体)
二、服务提供商持续经营能力
2.1财务情况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服务提供商内部控制和管理能力
3.1服务提供商内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内容如覆盖以下3.2-3.6内容,则将评估报告内容对应填写至各个部分)
3.2服务提供商的组织结构
(内部控制部门,如是否建立了内部的使用工具的安全测试部门、内控部门、审计部门)
3.3 IT制度体系建设
(是否对其公司及项目的安全管理及流程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项目过程中的项目管理(PMO)体系,包括例会、沟通渠道等)
(服务质量控制方法)
3.4培训体系建设
(是否对其员工定期开展技术技能以及安全防范相关的培训,提供培训计划或培训材料)
3.5服务提供商人员离职率
(了解公司技术人员的离职率)
3.6IT风险管控
(包括对公司本身的IT风险管控及所承接外包项目的IT风险管控情况)
四、服务提供商信息技术能力
4.1服务能力和支持技术
(服务提供商的技术能力资质证明,专业认证等)
(描述使用的工作方法、应用软件、技术文档、评估模型、评估工具等使用情况、知识产权等)
4.2服务经验与市场评价
(服务提供商主要的服务行业、主营业务、服务客户)
(类似的服务项目经验及项目合同证明材料)
五、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该项评估内容用于非驻场信息科技外包)
(描述内容可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建设情况、安全事件响应和恢复能力、实践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