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埇桥分局2025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埇桥分局2025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P34设备配备情况(15分):投标人具有CAD排版设计系统、CAM全自动裁床系统、UV照射机、自动开袋机、套口机、验布机、三线包缝机、烘干机、电脑横机、电脑绷缝机、电脑裁断机、油压自动前帮机、墙式压底机、双冷双热后踵定型机、静水压测试仪。每有1项设备(系统)得1分,同类型不重复计算,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投标人具有的设备清单、实物照片(或系统截******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得分。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注:如为投标人或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购置合同扫描件及设备现场照片;如为投标人或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租赁,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设备******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得分。”
更正内容2:删除P6“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4、供应商须为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通知》(公装财[2015]1259号)中生产企业(含2015年12月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发文增补企业)或上述生产企业的授权经销单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公装财[2015]1259 号)中生产企业(含2015年12月后公安部装财局发文增补企业)名单扫描件(能体现供应商或授权人名称)和经销授权书。
删除P25“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中:(四)其他要求:10.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公装财[2015]1259 号)中生产企业(含 2015 年 12 月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发文增补企业)。
删除P32“第四章 评标办法”四、资格性审查表中16.生产资质:供应商须为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通知》(公装财[2015]1259号)中生产企业(含2015年12月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发文增补企业)或上述生产企业的授权经销单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公装财[2015]1259 号)中生产企业(含2015年12月后公安部装财局发文增补企业)名单扫描件(能体现供应商或授权人名称)和经销授权书。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第五开标室,现顺延至2025年10月28日9:00第五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埇桥分局
地 址:******公安局埇桥分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黄工
电 话:******、******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