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及配套试剂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HY-C850823
二、项目名称:******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及配套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西组团1-705、1-912
成交金额: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10000元,(五分类)血常规系列检测试剂:2.6/人份,C反应蛋白(CRP)检测试剂:5.9/人份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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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及配套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1个包,******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及配套试剂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1、设备供货安装期限:设备在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2、试剂耗材配送期限: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 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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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桂红、赵翀、苏权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约定标准收取,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或******或******转分机号6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意超、刘治
电话:0551-******或******或******转分机号6614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