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滨湖新大楼安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滨湖新大楼安防工程
项目编号:2025HY-G89079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28日
开标日期:2025年9月18日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滨湖新大楼安防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汶水路电商园三期三栋GF区4层41157号
投标报价:******.89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日历天
第二******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A区3层
投标报价:******.36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日历天
第三******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东,慈光路南清华启迪科技城创新广场6幢1-3层
投标报价:******.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日历天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地址:******银行合肥分行保卫部
联系人:孙庆运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或******转6615
公告期限: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5日
若投标人对******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联系电话:0551-******或******转6615。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附件